湖北省地质局局长调任黄石市政府市长属于提拔重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8-10 13:46:43


【资料图】

九年前,湖北省地质局局长、党组书记,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调任黄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随后在黄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出任黄石市政府市长。那么,这种人事调整属于提拔重用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和调动,以及所谓的“提拔重用”的概念。从职务等级上来看,湖北省地质局局长和黄石市政府市长都是正厅级领导职务,因此调任后并没有行政级别没有提升,但是职责权限和政治地位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首先,从职责范围来看,湖北省地质局是湖北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负责全省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而黄石市政府则是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政府,负责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全面工作。因此,两者的职责范围是不同的。

其次,从岗位责任和职务实权的角度来看,湖北省地质局局长调任黄石市政府市长后,其实际的权力和职责范围均有所扩大。虽然湖北省地质局局长和黄石市政府市长都是正厅级领导职务,但是黄石市政府市长所拥有的权力和职责范围更加广泛,涉及到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调动可以被认为是“提拔重用”。

综上所述,湖北省地质局局长调任黄石市政府市长虽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职务升迁,但是可以认为是“提拔重用”。这种调动可能是因为该局长在地质管理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和经验,而黄石市作为矿产资源大市,需要一位具有这种经验和能力的人来担任市长。这种调动也体现了公务员制度中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原则,即根据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来决定其职务晋升和调动。

标签: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